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 正文

巡 察 公 告

作者:文章来源: 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05-07 17:58字体大小:

 

根据《四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全市2020年巡察工作要点》安排,2020年市委第一轮巡察集中对9个市直部门开展常规巡察。依据巡察方案要求,重点受理以下三个方面问题的反映: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政策等情况,被巡察党组织履行职责使命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检查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政策执行“三排查三清零”措施落实情况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资金资源分配权、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等执行情况;职能部门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监管责任和工作措施,以及市场供应、复工复产复市、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检查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执行组织制度,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工信局(国资委)、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市供销合作社。举报电话:18391563964,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akxc1zu2020@163.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科学技术局。举报电话:1842905334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lacey123@sohu.com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15769254715,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akswdsxcz@163.com。

根据巡察工作规定,涉及个人诉求及非本轮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巡察组不予受理,请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中共安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