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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举办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

作者:王莉文章来源: ​石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2-11-22 10:30字体大小: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提升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11月18日,石泉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余代根参加培训并讲话。

培训班上,县委党校助理讲师袁婧雯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为题,围绕“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新时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部分,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生动阐述和宣讲。省委党校教授段鹏飞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理论和案例相结合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思想深邃、内容精彩,在场人员深受震撼、收获颇丰。

培训班强调,要强化思想认识,做到学思践悟。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党章党规党纪及《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核心要义,增强行动自觉,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聚焦职能职责,用好“纪法”利剑。学好和熟知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是自觉履职的前提。要立足职能职责,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坚持学好用好“纪法”利剑,常修修边角、刺刺暗门,充分发挥“利剑”作用。要模范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真正把《条例》等党纪法规刻在心上,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守纪律成为浸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的自觉修养。要自觉接受监督,担当履职尽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自觉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石泉落地落实、开花结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