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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全面推动信访举报宣传年活动扎实开展

作者:朱蕊文章来源: 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04-24 09:59字体大小:

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年活动开展以来,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迅速安排部署,推动工作开展,为进一步畅通涉检举报控告渠道,提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质效开创了良好开局。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开展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重要意义,结合监督职能,对照重点环节,讨论落实措施。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关于转发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省纪委办公厅《进一步推动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2020年安康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点》等进行了再学习,再领会,切实把握新要求,精准运用指导工作。

二是灵活宣传方式。在市人民检察院大厅利用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充分利用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平台宣传活动内容,公布举报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率。发挥检察系统控告申诉大厅、12309检察服务中心优势,优化来访接待场所,确保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安全、保密、便民、务实,着力构建形成“网络、电话、来信、来访”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体系,迅速在检察机关营造了信访举报宣传年活动浓厚氛围。

三是确保活动效果。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三个种类;明确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的事项。对群众实名制信访举报的,对被举报的检察干警及时进行约谈,全面了解情况,进行科学研判,确定该来访事件不属于派驻纪检组受理的事项。在4月20日,派驻纪检组长与实名被举报干警约谈了解情况后,协调相关部门就信访举报事宜进行当面答复,做好释法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