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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作者:龚万炳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5-07-27 09:22字体大小:

    十八大以来,中国反腐败力度前所未有,“刑不上大夫”已真正成为历史,国级、副国级、省部级高官纷纷落马,中央的“打虎”行为取得的成绩让世界为之震憾。但这些“老虎”距离普通群众太遥远,广大群众也很难感受到“打虎”行动能给他们带来多少利益和好处,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严重影响着党群、干群关系和政府公信力,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已成为农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诱因。  

因此,只有全面开展“拍蝇”行动,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才是新形势下维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稳定和构建和谐农村的需要。  

    一、主要表现、成因及危害:  

    1、为民办事不作为、慢作为。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的加大和制度的完善,财务管理逐步规范,责任追究日趋严格,与群众紧密接触的基层县、镇、村干部已很难从中获取利益,且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便开始懒政、怠政,尽可能的少做事或不做事,工作拖拉、推诿扯皮、互推责任,群众办事一跑多次依然无果,“林永健的《开锁》小品”现象在县、镇、村三级是经常上演。譬如:群众办理建房手续,镇村审批后2-3年了却拿不到《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无出生证明的孩子都到上学年龄了却上不了户口,公益或公共项目立项多年了也无法启动,甚至出现60多岁农村五保对象到死时其五保待遇还未审批下来。从而导致群众对政府的办事能力严重不满,对基层干部的生冷硬推、为官不为的行为深恶痛绝。  

    2、村级财务不公开、不规范。部分村的村级财务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未进行清理,虽然实行了村财镇管,但部分村干部采取集体收入账外循环或“小金库”方式,贪污、侵占、坐支或挪用集体资金。由于村集体收入、支出和存款不相符合,甚至还有些“见光死”的财务支出,因此村干部不敢公开村级财务,或者不规范公开以应付上级检查和忽悠广大群众,导致群众对村级财务产生疑问、对村干部产生怨恨,对基层政府不信任,甚至出现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等。  

    3、村务政务不透明、不阳光。部分镇、村干部在落实中省市阳光惠民政策时藏着掖着,该公示的不公示或短时间公示、偏僻地方公示;该公开的不公开或模糊公开、选择性公开,该解释的不解释或乱解释、选择性解释等,譬如:农村低保、扶贫救济、移民搬迁、惠农补贴、医疗报销等过程中,部分镇、村干部存在优亲厚友、办事不公、甚至以权谋私、虚报套取等违法违纪行为。甚至还有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暗箱操作,该公开招标的大项目分割改小然后私下议标,即使公开招标也是采用露底围标、人情标、关系标等,中标的不施工,施工的不竞标。致使广大群众只有从电视、报纸甚至小道消息中片面的理解政策,以片面比较的方式获取政策依据,然后采取缠访、闹访、越级访甚至非访的方式要求其合理或者不合理的诉求,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4、问题干部未处理、轻处理。十八大以前,由于当时的大环境和政治气候,有不少基层干部存在明显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如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吃拿卡要、公车私用、赌博嫖娼、收受贿赂、违规收费、与民争利、损害集体或群众利益等问题,在十八大以后又及时收手未被处理或从轻处理、目前又继续在原地任职的问题干部,大部分问题干部现在很低调,也遵纪守法,但他们以前所作所为给群众造成的心理创伤尚未愈合,他们现在的富裕生活让群众仇富仇官心理依然存在。甚至还有极少数问题干部看不清形势,腐败行为虽有所收敛,但嚣张气焰依然存在,给群众的感觉就是中央的反腐败行动在基层也就是走走过场,认为身边的“腐败分子”并没有受到惩处,导致群众对党和政府不满,甚至屡告不休。  

    5、选拔任用论亲疏、互照顾。十八大以后,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监督范围的扩大,监督力度的增强,基本上已无人敢再公开收受贿赂、买官卖官了,但任人唯亲、唯财使用的方式却趋向隐蔽,人事腐败、用人不公的现象依然存在。譬如:在干部的人事安排、选拔任用等方面,采取亲疏有别、相互照顾、条件交换甚至量身定做设定“门槛”等方式,用堂而皇之、公开正当的手段却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让广大群众憋着一口恶气却无法宣泄,从而引发其对党和国家的不满,对基层政府的不信任,甚至是采取极端手段报复社会。  

    二、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  

    解决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被群众深恶痛绝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 必须从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入手,双重考虑,多角度思考、全方位防范,实行惩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1、抓根本,强化思想教育。  

    一是切实加强基层干部的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基层干部依法施政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从根本上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实施典型引导。要大力发掘正面典型,宣传优秀基层干部的先进事例,发挥榜样的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既要干事又要干净。在干部提拔任用时,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价标准予以考察。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对已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级党委、纪委要及时进行警示谈话,及时提醒,敲响警钟。同时,对本县、本市乃至全省、全国已查处的基层干部“四风”和腐败案件,及时通报,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被查处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公开曝光。通过活生生的案例进行反面典型教育,使党员干部心灵深处受到震慑,使其真正认识到:“不作为就是吃空饷”“慢作为也是腐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2、抓基础,完善监督机制。  

    一是完善纪委管理机制,探索实行纪检监察干部“统派直管”。由于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经费在同级政府支持下开展工作,纪委干部的民主推荐、考核考察、提拔任用、升降去留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同级党委、政府的推荐和执纪问责对象的公认。因此,会不会监督、能不能监督、敢不敢监督其实已成纪委干部“会不会做人”的问题了,从长远看,只有纪检监察部门能够放下思想包袱,才会大胆发挥监督作用,才是遏制腐败行为的最根本措施。二是继续完善“民情直通车”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通过各种有效途径获取、梳理案件线索,凡发现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调查处理并回复反馈和公布处理结果,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三是建议实行“实名举报有奖”制度,凡实名举报经查属实的涉及经济违纪违法的行为,所收缴违纪资金的5--30%用于奖励实名举报人;涉及其它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可研究制订相应的奖励措施,同时,要求全体参案或知情人员必须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凡有通风报信者,从重处理。四是加强财务审计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和村级财务清理制度,对基层政府定期开展财务审计,对村级财务三年至少清理一次,并将清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3、抓关键,严肃执纪监督。  

    一是严格执行“村财镇管”。进一步规范“三资”管理,凡属集体收入必先入集体账户,所有支出及时报帐,凡涉及村级财务收支、惠民政策落实以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必须定期实行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村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甚至不公开的行为,给予警示提醒乃至纪律处分。二是完善民主理财制度。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情,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全程参与监督,实施“一岗双责”,村干部有违纪行为的,除追究其违纪责任,还要追究监委会主任的失职渎职责任。三是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组织纪检干部对各贴吧、论坛、网站及政府部门信箱等媒体舆情进行收集整理,并根据发稿人提供的信息进行调查并及时回复调查结果,让广大网民能够实实在在的体会到,他们的呼声,党和政府是非常重视的。通过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的方法,来取得广大网民的信任和支持,同时也可以减少利用互联网无中生有的造谣中伤行为。四是区域之间纪委干部交叉明查暗访。采取县与县之间纪检监察部门相互交叉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并将此项制度常态化,明查暗访时采取全程录音、录像的方式,将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部纳入明查暗访的内容和范围。明查暗访组所查到的事实情况及过程中的录音、录像全部交给被明查暗访的县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4、抓惩处,加大问责力度。  

    一是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凡有法律规定的,按法律规定进行惩处,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给予纪律处分,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的违纪行为,则依据《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坚决杜绝“党票就是保护衣”的避重就轻处理方式。二是及时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对各种途径梳理出来的党员干部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使“四风”行为成为广大党员干部不敢碰的“高压线”。三是重典治腐。反腐败斗争,事关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对腐败分子的心慈手软,就是对国家、对党、对人民的犯罪。因此,绝不能姑息迁就,必须实行严刑重典,决不手软。纵观中国历史,明朱元璋对贪官污吏剥皮揎草示众,为大明帝国早中期的兴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清雍正对腐败分子抄家灭族,形成“雍正一朝、无官不清”,造就了乾隆盛世。建国初刘青山、张子善因贪丢命,神州三十年无巨贪,为改革开放营造了快速发展的政治氛围。对腐败分子严刑重典,坚决打击,才能显示我党净化自身、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同时,在经济上坚决没收腐败分子的所有非法所得,并课以重罚,直至使其倾家荡产。只有重典重罚同时实行,才能使腐败分子思之则惧,抛弃侥幸心理,从而有效遏制腐败。  

    5、抓长效,提高干部待遇。  

    目前无论是基层公务员还是企事业单位职工,其工资水平在全国各行业比较,虽然固定但属较低的收入水平,公职人员的家庭生活质量完全取决于家庭成员中公职人员的多少,对于单职工家庭来说,一个人工作所得薪水根本保障不了全家人最低生活的需求,但如果允许干部家属参与营利性行业(尤其是采矿业、房地产业、工程和娱乐行业)经营,又将是腐败滋生的巨大漏洞。因此,应该采取精兵简政、高薪养廉的方法,基本保证公职人员生活能够达到中产阶级水平以上。  

    对于村干部,在适当提高其经济待遇的同时,落实激励机制。譬如:在优秀村干部中选拔基层公职人员,从而拓宽其出路;完善和落实村干部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设置村干部廉政基金,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无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在其离任后三年内无群众举报或举报经查不属实的,给予一次性发放廉政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