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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三项”机制巩固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

作者:文章来源: 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04-22 09:47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石泉县纪委监委以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市和“无黑无恶”示范县创建为目标,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紧盯“保护伞”“关系网”不放健全“三项机制”,在深挖彻查上见成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健全线索核查工作机制。在充分发挥信、访、网、电投诉举报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石泉县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拓宽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加强对线索核查情况的督查督办,对没有查结的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线索,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及时督办逐案“过筛”推动扫黑除恶线索应查尽查。同时,对已经查否了结但群众仍然举报的线索,开展“回头望”,实行复查复核,确保问题线索经得起上级的检验和群众的监督。

健全深挖彻查长效机制。持续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之间线索快速移交、协同办案和“双专班”侦办等机制,建立重大黑恶案件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三同制度”,不断完善线索移送、排查处置、直查直办、提前介入“四项机制”,对脱贫攻坚、生态环保、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必要时由纪委监委、政法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确保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挖得出、打得掉、不再生。

健全以案促改常态机制。持续深化“一案一整治”,健全完善“以案促改”常态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时,要就问题产生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研判,针对党委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在社会治理、行业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具体工作建议,并及时通过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形式予以反馈,真正做到办理一起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方面制度,推动“以案促改”机制常态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