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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通报3起涉恶典型案例

作者: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9-08-09 09:19字体大小:

城关镇解放村三组组长朱明康阻工问题。2018年7月,阳安二线铁路征用解放村三组一个蓄水池。经多方协商,时任三组组长朱明康和本组村民同意由阳安二线铁路指挥部出资在本组重新选址新建蓄水池。2018年10月,朱明康等人先后五次组织村民阻止新蓄水池正常施工,造成基坑被填埋,施工设备受损,工程无法继续施工,朱明康因此被依法逮捕。2019年5月,朱明康被责令辞职。

涧池镇原综治信访办主任刘伟和党政办干部刘康在扫黑除恶工作中不作为问题。2019年2月,涧池镇综治信访办收到上级交办的一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刘伟作为时任综治信访办主任对此问题线索未做任何处置便交由刘康保管。2019年3月刘伟和刘康调离涧池镇综治信访办时也未对此项工作进行移交,导致该线索到4月份上级督查时都未做处置,造成涧池镇扫黑除恶工作处于被动局面,涧池镇被全县通报批评。2019年6月,刘伟和刘康分别受到警告处分。

漩涡镇财政审计所干部余香源长期非法放高利贷并纵容妻子暴力讨债等问题。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余香源和妻子在工作和居住地原上七镇长期非法放高利贷。2018年7月,余香源妻子伙同他人非法讨债,造成群众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伤害,在当地群众中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在非法讨债过程中余香源曾到现场,但未积极制止其妻等人暴力讨债行为,导致其妻等人继续为非作恶。2019年5月,余香源因长期非法放贷、纵容妻子暴力讨债及其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