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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六项举措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作者:赵维峰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9-06-20 08:45字体大小: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石泉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泛深入宣传发动群众,紧紧围绕“六个坚持”,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有序推进落实。县委、县政府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上重要位置,明确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将专项斗争情况纳入县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启全担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先后作出12次批示,主持专题工作会议3次,到基层调研督导6次,主持召开8次县委常委会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政府常务会4次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需足额保障工作经费,以坚定的政治担当和强有力后盾保障推动专项斗争。
       坚持波次打击,掀起扫黑除恶高潮。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先后两次发起凌厉攻势,不断掀起攻坚高潮。截至5月20日,全县共侦破涉恶类刑事案件35起44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5人,刑事拘留97人,逮捕63人,起诉62人,经过两轮次集中攻坚,共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6个,特别是成功侦破以注册公司为掩护,进行地下高利放贷,并采取暴力胁迫或“软暴力”催逼手段进行讨债的“车保姆”“翼龙贷”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涉恶犯罪集团骨干及参与人员12名,社会反响强烈,形成了强大的威慑效应。
       聚焦扫黑除恶,重拳“惩腐打伞”。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专门负责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核查办理。对近三年已办结和未办结的纪律审查和执法调查案件开展“回头望”,逐案“筛查”;按照“线索双向移送”和“一案三查”机制制度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密切配合,实现扫黑除恶与反腐工作有机衔接、协调联动。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2案2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查处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1案1人,给予党纪和政务处分。
       实现综合治理,坚决铲滋生土壤。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等10个部门对全县1396名现任村(社区)“两委”及监委成员逐人进行了资格联审和全面排查清理,将7名问题人员全部清理出村干部队伍,并依法依规按程序完成补选工作。扎实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将16个软弱涣散村全部纳入整顿对象,实行一村一县级领导包抓、一镇主要领导主抓、一个工作组整顿,按照“一支部一方案、一问题一措施”的要求,对领导班子、党员队伍、主导产业、活动场所、村域治理、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整顿,确保后进变先进。
       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加强行业治理。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工作要求,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日常监管等工作机制,有效堵塞行业管理漏洞,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水利、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分别在河道采砂、商品交易市场、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部署开展了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公安、交通、生态环境、文化等10余个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成员单位分别部署开展了多轮行业治乱专项行动,为打掉一个黑恶势力、整顿好一个行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广泛深入宣传发动,实现全民参与。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持续宣传发动群众同部署、齐推动,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发动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制定了《石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出台了《保护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人若干规定》,增强了群众参与信心;充分利用各种活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础知识以“小品”“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现,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已摸排的233条问题线索中,群众举报线索数占比近三成。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应了民心民意,彰显了法治权威,深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石泉县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以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勇气、韧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推向深入,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石泉和“三宜石泉”不懈努力,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