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栏目 > 正文

着力打造监督执纪“铁军”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6-12-14 00:00字体大小:

“打铁还需自身硬”,市纪委着力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业务管理、督办考核、纪律审查,严格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强化组织保障,配强监督力量

2014年底,按照中省纪委有关要求,突出“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的职责定位,市纪委在第二轮纪检监察内设机构调整中增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履行监督检查、举报受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等七项职能,同时,要求各县区纪委明确了内部监督管理的主管领导和责任室,在全省率先实现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印鉴制发、挂牌办公“四到位”。随后,在第三轮内设机构调整中,各县区纪委都设立了副科级规格的干部管理与宣教室,主要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严把干部配备“关”,选拔了一批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的干部充实到监督工作岗位。

强化日常管理,夯实监督责任

加强学习教育。按照“勤学、强能、实干、守已、健身”的十字要求,市纪委制定了“五个一”学习制度,将中、省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有关会议、讲话精神纳入学习内容,通过每周集体学习,每月举办一期“正气讲坛”,每季度进行一次学习笔记展评,每半年组织一次业务测评等方式,强化日常学习教育。今年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在市纪委官方微信平台开通了“两学一做”周周说栏目,全体委局干部结合党风廉政工作实际,畅谈学、思、践、悟,自觉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

规范业务管理。2015年以来,市、县(区)有近100名纪检干部参加中省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通过以会代训、专家讲课、专题辅导等方式,先后举办市县(区)、镇(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8期,对1000余人次进行了业务规范培训。先后在汉阴、岚皋、旬阳召开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场会、全市纪律审查“三化”建设现场推进会,进一步规范纪律审查工作,从干部力量、硬件设施、工作规范上保证监督责任有效落实。同时,在市纪委内部规范了实施诫勉谈话、函询谈话、纪律审查信息发布等工作程序,保证了工作高效运转。

加强督查督导。市纪委机关对机关全体会和常委会决定事项实行督办单制度,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工作实行市纪委常委包联县区制度,对县区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实行定期督导制度,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实行严肃问责。坚持对全市纪律审查工作一月一分析一通报,对镇办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一月一汇总一排名。坚持“铁面”执纪,对办案滞后的县、镇、市直部门纪检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加强考核考评。市纪委对委局各室部、各县区纪检监察工作实行“创争出”考核制度,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3项工作在全国创出经验,11项工作在全省争得先进,7项工作连续三年在全市获先进。市纪委以共性考核与个性考核、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委局机关干部实行效能考核,各部室每半月以短信方式向主要领导汇报上半月工作进展情况及下半月工作打算,每月对各项工作情况实行定期通报。

强化纪律审查  严肃监督问责

规范线索管理。市纪委干部监督室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将历年来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反映和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认真调查核实,严防 “灯下黑”。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共办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54件,涉及51人,其中谈话函询12件,涉及11人;初核33件,涉及31人,经初核失实20件,给予13人诫勉谈话、约谈、责令纠错等组织处理方式;立案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

抓好教育提醒。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教育,对新任、提拔和调整岗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一对一谈话;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对有关干部因工作不细致发生差错的,进行严肃纠错问责和诫勉谈话;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采取谈话函询的处置方式,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

强化制度建设  创新监督方式

制定完善了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在2015年制定的《安康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基础上,2016年对填报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调整,并配套制定了《安康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抽查核实办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928名纪检监察干部建立了干部廉政档案,实行个人申报、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瞒报问责。市纪委2016年对新提拔的4名副主任和新进的13名工作人员填报的廉政档案进行了核实,有效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生活实施全方位监督,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廉洁履职意识。

制定了《关于严守纪律做合格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四个“创一流”的总体目标,列出了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六项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规定了加强监督管理的方式方法,深化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律建设的内在要求。

制定了《安康市纪检监察干部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了对纪检监察干部实施问责的15种情形,明确了8种问责方式,划清了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的“红线”,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履行职责的意识,今年对3名纪检监察干部实施了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