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监督曝光 >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 正文

紫阳:通报三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紫纪轩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8-07-18 08:13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紫阳县纪委监委通报三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红椿镇政府干部胡杨利用职务之便截取计生奖扶资金问题。2014年12月至2016年11月,胡杨利用职务之便,从计生奖扶对象唐某某的计生奖扶储存卡中截取现金20808元,用于个人开支。同时,胡杨还因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违法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置。2018年5月,胡杨受到开除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当事人。  

2.向阳镇鸡鸣村党支部书记黄志明在为民服务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黄志明在代发村民社保卡期间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将村民的社保卡交由妻子余某某管理、代发,以致余某某擅自刷取周某某社保卡占用其4000元资金。2018年6月,黄志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当事人。

3.城关镇全安村文书汪家银将林改结余款长期滞留个人手中问题。汪家银在2009年开展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时,将本村林改结余款11086元长期滞留个人手中。在组织审查期间,汪家银才将结余资金存入村级专用账户。2018年3月,汪家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