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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文章来源: 岚皋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1-04-30 15:39字体大小: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续传导正风肃纪压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岚皋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滔河镇联合村村委会副主任刘利军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08月,刘利军为其女操办出阁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394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9月,刘利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被责令退回。

2.佐龙镇塔元村村委会主任刘金奎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98月,刘金奎违规为其子操办升学宴,并收受亲友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88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10月,刘金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被责令退回。

3.民主镇庙坝村三组组长肖尚友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209月,肖尚友违规为其女操办升学宴,并收受亲友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864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12月,肖尚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被责令退回。

4.岚皋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原所长陈邦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32014年,岚皋县城关派出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福利和津补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155450元。对此,陈邦庚作为城关派出所所长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同时,陈邦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8月,陈邦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5.岚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叶文玉、花里法庭庭长叶志江违规购买赠送土特产问题。201711月,叶文玉、叶志江在外出执行公务活动中,在某土特产店购买茶叶赠送对方对接工作的人员,共计2600元。2018年,叶志江在办理某煤矿执行案时,违规同该案当事人徐某某同吃、同住、同行,并安排徐某某支付上述茶叶款。202012月,叶志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叶文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以上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严重,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有关纪律要求置若罔闻,其行为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和党风政风民风,必须严肃处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时刻自省自律,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轻松祥和的节日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盯紧节假日关键节点,教育在先、警示在前,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镜鉴,认真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纠四风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处置,聚焦违规大操大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坚持严查快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和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