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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通报两起工程建设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文章来源: 宁陕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04-24 09:39字体大小:

 

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严明纪律,助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现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两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宁陕县原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县移民搬迁工作办公室主任周晓宁违反招投标法规问题。2016年至2018年,宁陕县已开工建设的陕南移民搬迁安置项目中,有7个安置项目存在先建设后招投标、违规确定施工单位的问题。周晓宁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3月,周晓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陕西省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戈飞不正确履职造成违规建设问题。2014年3月,刘戈飞安排单位办公室为陕西省皇冠实业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陕西省皇冠实业有限公司川金丝猴科普教育基地所在位置的函》,为该科普基地项目的违规建设提供了前提审批条件。刘戈飞作为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对自然保护区内的违建监管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0月,刘戈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