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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高新区“三明确”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作者:李 俊文章来源: 高新区纪工委 发布时间:20-04-09 14:26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职能知晓率,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规范检举控告秩序,高新区“三明确”引导党员、群众依纪依法选择便捷的方式正确高效行使监督权利。

明确受理和不予受理范围。受理范围即: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不予受理范围即:对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范围的;仅列举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明确举报人和申诉人义务。即: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诬陷、捏造、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和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接受党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章、制度政策规定以外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写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对举报人、申诉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明确了3个受理方式。即:电话受理,举报电话:(0915)3362551,12388-211;邮箱受理,举报电子邮箱:akgxqjgw@163.com;信访接待受理,来信来访地址:安康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 6-28 室(安康大道 20 号),邮编:7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