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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高新“三个全覆盖”构建监督新格局

作者:李俊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9-09-10 15:55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安康高新区纪工委牢牢把握监督这一首要职责,着力构建派驻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三个全覆盖”监督的新格局,不断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派驻监督“全覆盖”,提升监督实效。按照“统一领导、分类派驻、全面覆盖、责权一致”的原则,将辖区22个部门、10个国有企业、临空经济区、49个已托管村基层党组织划分给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类包干监督;制定出台了《高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高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员工管理办法》《高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统派直管单考”问责规定》等8项制度,明确了派驻纪检组的领导机制、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工作制度,干部员工管理办法,统派直管单考问责规定,问题线索管理制度,归口派驻单位工作报备制度,列席归口派驻单位会议制度,约谈制度等,真正让派驻机构有效发挥监督作用。截至目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 8人次(诫勉谈话),第二种形态7人次,第四种形态6人次(开除党籍)。

监察监督“全覆盖”,激活“神经末梢”。积极探索强化基层日常监督执纪工作新途径,向辖区托管49个村(社)派驻49名纪检监察员,制定出台了《安康高新区向各村(社)派驻纪检监察员实施方案》,明确纪检监察员由社区管理局和临空经济区管理办公室驻村干部或包村部门负责人兼任,规定纪检监察员由高新区纪工委直接领导,业务工作以高新区监察审计局指导为主。在日常管理方面,加强对驻村纪检监察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明确了派出纪检监察员工作程序、信息调查、学习培训、情况报告、工作例会、述职考核、工作保密、责任追究等系列制度。建立村纪检监察员工作量化考核细则,由监察审计局每季度对村纪检监察员工作实绩实行量化打分,年终根据日常考核得分取平均值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纳入村级综合绩效考核并报纪工委备案。对年度考核优秀的村纪检监察员,年终报请党工委、管委会表彰奖励;对不担责任,履职不力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工作出现重大偏差、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一票否决”。截至目前,组织村组干部学习100余次,接待群众信访65起、化解51起,处理矛盾纠纷44起,提出村务公开、财务管理等方面意见建议31条,受理问题线索16件、立案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 

巡察监督“全覆盖”,利剑持续“擦亮”。按照“分类实施、智慧巡察、统筹推进”的工作思路,依据各村(社)管理规范程度、民风好坏、信访情况及复杂程度,将辖区托管的49个村(社)分为27个一般村和22个重点村,用2年时间实现村(社)巡察全覆盖。实行“一般村”和“重点村”交叉巡察,力争在201912月底前完成12个重点村和11个一般村(社)的巡察,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递到“末梢神经”。巡察中,坚持走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以拉家常、听诉求为切入点拉近干群距离,为群众解决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通过民主测评“评”、问卷调查“答”、入户走访“问”、畅通渠道“听”、翻阅资料“查”、数据分析“比”,深入查找、精准发现被巡察村“共性+个性”问题,提高巡察工作实效。截至目前,已巡察14个村(社)、与党员群众谈话416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29条,发现问题线索18件,化解突出信访问题7件,交办解决民生问题4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