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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出台《实施办法》强化对“一把手”和 领导班子监督

作者:陈绪瑞文章来源: 白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3-09-07 08:21字体大小:

 

白河县纪委监委协助县委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做实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做实做细同级监督。积极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县纪委书记定期与县委“一把手”就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重要案件进行沟通协调、提出建议,发现“一把手”履职尽责、廉洁自律、议事决策等方面重要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及时向市纪委报告。协助县委加强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每年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监督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向市纪委和县委“一把手”如实报告。今年来,县纪委监委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1次,督促县委分类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向8名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和3名县政府党组班子成员发送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示函,通报分管领域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情况,督促落实“一岗双责”。

加强下级“一把手”监督。突出做好对下级“一把手”的日常监督,综合运用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座谈走访、谈话提醒等方式,全面掌握下级“一把手”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督促带头廉洁自律,从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组织下级“一把手”在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每年同下级“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并教育提醒,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县委“一把手”。对涉及下级“一把手”问题线索精准研判、认真处置、优先办理,处置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今年来,县纪委书记同镇和部门“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70余人次,组织25名下级“一把手”向县委常委会述责述廉,处分下级“一把手”问题4人。

强化下级领导班子监督。县纪委监委每季度对信访举报情况开展分析研判,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下级领导班子成员的信访反映,对反映下级领导班子成员信访问题开展专题分析,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向县委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和动态更新,严格按规定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发挥廉政档案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对镇、部门、单位发生重大问题或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等问题的,督促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下级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由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到会监督指导。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强化建章立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