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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首次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

作者:文兴斌 杨娇文章来源: 白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09-30 10:58字体大小:

“感谢组织为我们基层干部撑腰,还我清白,为我正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恪尽职守、严于律己,继续干好本职工作,不辜负组织信任和群众期盼”。近日,在白河县纪委监委组织的澄清正名大会上,双丰镇纪委书记曹生本激动地说。

今年3月份,白河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实名反映曹生本对扶贫资金不公开,并私自投放到茶厂、肥料厂谋取利益的问题后,经委主要领导批示,县纪委党风室组成核查组,对该问题进行初步核实。核查组通过查阅文件、会议记录,调取账务资料、与相关干部群众谈话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最终查清了事实真相。

根据《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安康市纪检监察干部澄清保护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在征求本人及所在单位意见后,县纪委召开纪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曹生本同志的失实检举控告问题予以澄清,县纪委信访室牵头制定了澄清工作方案,按照“谁办理、谁澄清”的原则,县纪委党风室组织双丰镇五星村驻村工作队成员及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召开了澄清正名会议。

“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一线,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难免会触动某些人的利益,召开此次澄清正名会议,既是对我们基层纪检干部的一种保护,同时对别有用心的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要扎实做好不实举报澄清正名工作,还事实以真相,还干部以清白,旗帜鲜明地为勇担当、敢作为、不谋私的干部撑腰鼓劲,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和信心,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