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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筑牢全面从严治党防线

作者:文章来源: 白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08-05 09:06字体大小:

 

白河县纪委监委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预防在前,教育在先,抓早抓小,灵活运用谈心谈话、提醒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回访谈话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

领导干部以上率下,联动夯实“两个责任”。县委、县纪委先后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将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同志式谈话”情况作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重要内容,要求适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方式的,由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实施谈话,同时做好运用“第一种形态”统计上报工作,倒逼党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就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主动开展谈话,形成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的责任落实“链条”。 

完善制度规范,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县委印发《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强化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的实施细则(试行)》,细化教育监督管理程序和方法。县纪委印发《白河县纪委监委机关日常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将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妥善运用提醒谈话、谈话函询等作为常用监督方式予以规范;进一步完善《白河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办法》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室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所分管、联系镇、部门领导班子、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结合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整改、诫勉谈话等方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灵活谈话方式,常态化增强监督效果。坚持开展日常谈话,县纪委督促各级党组织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平台,经常性、日常化的“一对一”“一对多”谈话,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激发工作热情,主动尽责担当。坚持开展提醒谈话,针对党员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端午”“春节”等节假日前后可能出现违纪违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及时预防提醒,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2020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对“管钱、管人、管事”的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316人次。坚持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紧扣干部调整、人员录用,对提拔新任、选用录用、轮岗交流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采取集体谈与个别谈的形式,重申“六大纪律”,使问题“禁于未萌,止于未发”。坚持开展回访谈话,针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处理的党员干部,县纪委督促其单位领导组织回访谈话,着力帮助党员干部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同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勉励其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