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县区动态 > 白河 > 正文

白河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疫情防控工作违纪典型案例

作者:文章来源: 白河县纪委 发布时间:20-02-21 16:09字体大小: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白河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检查,推动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为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教育警示,现将3起疫情防控违纪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西营镇双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宗友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聚餐问题。2020年2月9日23时许,陈宗友接受本村村民陈某庚邀请,在陈某庚双垭村兰草洼老家与本村6名村民聚餐,至次日零时离开,被群众举报,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安全隐患,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月12日,西营镇纪委对陈宗友进行立案审查。

2.卡子镇凤凰村村委会委员、妇联主席凡国荣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违反组织纪律问题。凡国荣2019年10月起在武汉务工,2020年1月11日从武汉返回白河。1月27日起,凤凰村委会在湖北返乡人员摸排核实中,多次电话询问其是否经过或在湖北停留过,凡国荣圴予以否认,并强调自己是从西安返回。1月29日,有关部门向镇村反馈其在武汉住宿详细记录后,凡国荣才承认自己在武汉务工,1月11日从武汉返回白河。2月2日,凡国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白河县安凯运输有限公司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误报车辆信息问题。2020年2月1日,县疾控中心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白河县安凯运输有限公司车队队长秦某军在未认真核实相关车辆信息的情况下,将宋家镇磨坪村胡某1月18日7点乘坐的公交车牌号陕G19026提供为陕G20198,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2月6日,县纪委对白河县安凯运输有限公司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疫情防控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磨刀石和试金石。各镇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服从指挥,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职能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管,构筑严密防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贪污侵占、失职失责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问题,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