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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扎实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

作者:朱传圳 姜丹文章来源: 镇坪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04-21 10:25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科学规范、快速有效地举报,镇坪县纪委监委积极行动,扎实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有序开展。召开县纪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信访举报宣传年活动,成立了以县纪委、监委主任郭国安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镇坪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方案》,并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单位迅速启动宣传年工作。

二、加大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将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内容列入全员培训,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牵头,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配合,对《规则》进行专题辅导讲座,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掌握运用《规则》的能力,并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规则》情况进行测试,倒逼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学习《规则》。截止目前,订购《规则》100册,已发放54份,开展培训2期105人次,组织考试2次108人次。二是在镇坪县党风廉政网开辟专栏,积极宣传全省各地工作中亮点、先进经验和理论阐释性文章,扩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三是县由各镇纪委(监察组)、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负责,按照各自管辖区域开展宣传,做到逢会必讲,逢人必说,累计开展宣传18场次;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做到信访指南上墙,对所有来访人员发放信访举报指南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组织人员到广场、社区开展宣讲,做到人人知《规则》、人人懂《规则》、人人守《规则》,累计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

三、突出宣传重点,精准受理问题线索。一是重点宣传受理范围。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三个种类;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行为;明确监察对象不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及其他依照规定应该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信访问题“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受理检举控告。二是重点宣传不予受理范围。明确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职责范围的不予受理;仅列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不予受理范围;通过来信反映的,转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处理;通过来访、来电、网络方式反映的,告知举报人依法依规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或者单位反映。三是重点宣传举报渠道。在县电视台、县党风廉政网、公众号公布举报方式,举报地址为:镇坪县城关镇党校路68号,举报电话为:0915-8820986。四是倡导实名检举控告。明确有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有具体联系方式的实名检举控告的界定,强调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针对实名检举控告,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告知受理情况,积极引导群众实名反映问题。五是严查诬告陷害行为。明晰诬告陷害情形,从重从严处置诬告行为,教育错告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