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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聚焦群众得实惠真脱贫 推动村级巡察高质量得民心

作者:文章来源: 宁陕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04-21 10:38字体大小:

 

“党的政治主张、政策方针能否真正让老百姓得实惠,村级党组织作用重大。要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推动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惩治漠视群众利益行为。”在专题听取2019年第二轮巡察工作汇报会上,宁陕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益民再次强调。

据了解,宁陕县委认真落实中办《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部署要求,将巡察作为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推动村级党组织提升组织力、号召力、战斗力,让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入老百姓口袋。2017年3月至2019年12月,全县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和对村巡察反馈问题379个,移交线索132条、立案44件、处分44人,移送司法机关2案5人,组织处理58人,巡察过处“新风”劲吹,震慑作用显现。

精锐出击,打通“最后一公里”

村级党组织是党的脱贫攻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巡察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制定《村级巡察工作方案》,建立《选派干部到巡察岗位实践锻炼实施办法》,巡察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纪委常态化协作,抽调财政、审计等专业力量,累计抽选科级干部54人次,组建18个巡察组,对46个部门帮扶村的脱贫工作对72个村党支部开展巡察,覆盖率达90%。

巡察不走过场,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解决村级党组织和驻村帮扶部门落实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温差和作风问题。巡察组白天到田间地头,与群众“拉家常”;傍晚进院落,与群众座谈揪心事、话民生;到项目工地走访,与群众聊聊看法和项目绩效,检查镇党委、村支部落实脱贫攻坚职责特别是扶贫领域工作作风情况。坚持镇村一体,压实镇党委和党组织书记巡察组织推动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村党支部书记为主要责任人。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置,纳入“黄红牌”督办,实行差错登记。整改落实县镇村三级联动,对发生在村组,“病因”在镇党委政府的问题,镇整改堵漏洞,从村级纠错规范;对审批权、分配权、监督权在县级部门的问题,镇村改问题“治标”,县级部门建制度“治本”;对反馈的苗头性、倾向问题,县镇纪委严肃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增强群众对巡察的信任度。

“龙凤村某村干部把子女纳入贫困户,违规享受脱贫攻坚政策”,“桅杆坝村村医由筒车湾镇个体户某某兼职,未正常发挥作用”,“贫困户陈某某,《帮扶纪实资料簿》健康状况栏填写为“健康,实际双目接近失明已多年”,“个别党员干部在土地确权中将绝户群众的土地确权在自己名下”……这些反馈“问题”原汁原味、一针见血,参加反馈会的联镇县级领导代表县委严肃整改要求,让参加反馈会的干部深感全面从严治党压力,让领导班子和党组织负责人面红耳赤,让“问题”干部从心灵深处自敲“警钟”。

点题治理,确保群众得到实惠

2017年巡镇带村,向县委提出“厘清四支队伍职责边界,科学考核管理”专题建议。相关部门制定《宁陕县脱贫攻坚“四支队伍”选派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制度,全面规范管理体系,全县40个贫困村共选派“四支队伍”442人,第一书记40名。31个非贫困村选派291人,“县派、镇管、村用”,为决胜脱贫攻坚凝聚了强大合力。

“部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等要靠思想较重”反馈问题后,宁陕县全面实施“精准扶志扶智”工作,识别内生动力不足贫困群众291人,划分5个类别分类施策,评选“脱贫标兵”“自强励志标兵”“致富带头人”等先进典型240余名,开展扶贫扶志村村讲活动124场次,组织文化惠民演出68场,开展道德评议300余场,帮教后进典型180余人,推动引导“等靠要”贫困户勤劳致富,促进社会风气向上成效显著,有效提高了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

2018年6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某村干部让贫困户背皮贷脱贫贷问题线索。县纪委快速查处,并推动全县开展扶贫资金使用专项监督。印发《宁陕县扶贫领域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15个部门、10个镇、67个集体经济组织、40个互助协会、26个合作社进行审计,整改。编印脱贫攻坚工作互助资金汇编,对全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进行检查指导,做到有章可循、证照齐全、规范运营。

分散供养五保户监管等一项项点题监督治理,拉动相关职能部门全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在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审计监督等融合贯通下,2019年全县扶贫领域扶贫领域立案2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畅通群众信访举报的渠道,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分类施策,提升村级巡察质量

2019年4月,对接市委巡察安排,组建市县联动巡察组,对四亩地镇及所辖4个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51个,移交线索5条。2017年9月,县委对27个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142个,移交线索39条,立案12件,处分14人,组织处理22人,移送司法机关1件4人。2018年组建3个巡察组,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机动式”巡察发现问题 71个,移交线索41条,立案14件,处分13人,组织处理37人。

重点村、情况复杂村主动申请市县联动巡察,贫困村县级开展专项巡察,非贫困村开展“机动式“巡察,最大程度减少“熟人社会”和“说情风”的干扰,解决“巡不深、察不透”的难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违法案件。

巡察监督需要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参与。在开展脱贫攻坚为核心内容的村级巡察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乡贤能人等各方力量座谈、调查问卷21场次,走访群众400余人,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与干部群众真诚沟通,围绕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建言献策。紧盯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接力”监督,县纪委对县级部门帮扶贫困村和11个镇40个贫困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共排查304件,直查109件、督办122件,交办173件,促进扶贫领域问题“清仓见底”,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提升巡察效率,边巡边改回应群众关注。巡察发现的党员违规宴请收取礼金、不作为等具体问题,立行立改。2018年3月,巡察组发现某民政工作人员未及时将服役军人立功喜报送达的问题,及时移交纪委快速查处,迟到1年的喜报被专人送至军人家中,该民政干部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周边群众人人点赞。巡察发现,一贫困村互助资金被协会会长挪作他用的问题,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三人移送司法机关,县法院于2018年6月判决协会会长等3人挪用公款罪。一批典型问题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到村组院落,放大了巡察的震慑力,激发了干群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强大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