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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围绕大局抓主业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水平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4-08-08 10:15字体大小:

    近年来,宁陕县纪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认真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全县办案工作同比实现“五个大幅提升”,即:初核31件,上升24%;立案17件,上升21%;党纪政纪处分18人,上升20%;移送司法机关1人,上升100%;收缴违纪资金25万元,上升71%。

 协调联动抓办案

 工作中,该县强化办案协调联动,促进了惩治腐败合力形成。一是借县委、县政府之势,依靠党委、政府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14年,县委常委会听取案件查处工作汇报3次,研究处理违纪人员5人。二是加强与司法机关的配合。完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案件移送、信息反馈、案情通报、力量配合等制度。查处有阻力的大案要案时,由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协调成员单位联合调查。2014年,该县查处的县人社局副主任科员袁某参与赌博案、原县龙王镇副镇长黄某贪污案等均是在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协调之下,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共同查办的。同时,加强对基层纪委的督导。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督办会,督促镇、县直单位办案目标数的落实。2014年,镇纪委共立案4件,县直单位共立案3件,分别同比增长33%、300%。三是融专业人才之智。建立办案人才库,从公、检、法、司、审计、财政等部门认真筛选了18名各类专业人员,在处理复杂疑难账务问题或法律问题上,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技能,增强了办案合力。

 聚焦主业抓办案

 该县坚持将查办案件作为主业中的主业来抓,通过认真落实“三转”要求,攥紧拳头,重拳出击,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一是对委局机关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将72%以上的人员调整到一线从事执纪办案工作,委局机关除办公室、宣教室2个室外,所有职能室和派出机构都有办案任务。配齐配强案件检查室力量,增设纪检监察室1个,增配工作人员2名,形成以2个案件室为核心,综合、执法、纠风、党风、信访为骨干,镇纪委为基础,全员参与办案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抓早抓小,积极开展廉政约谈工作,对发现的不正之风、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避免小错酿成大错。先后约谈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村干部13人次。同时,坚持快查快结,集中力量开展初核,在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直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从强化监管入手,进一步转变办案人员作风,防止“灯下黑”。一方面,严格办案程序,制定《办案工作规程》,对办案各个环节的流程予以规范。完善谈话调查工作,对谈话时间、地点、方法步骤等作出明确规定。另一方面,强化办案监督,明确一名专职案管员,加强对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的监督。投入20余万元新建具有安全防护和视频监控功能的办案谈话室1间,对办案过程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办案安全。

  夯实基础抓办案

    该县注重从制度建设上夯实办案基础,先后创新完善了办案激励、办案协作、“一案三查”等机制,为办案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办案效果的深化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在考核上,将案件查办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镇和县直单位纪检工作绩效考核、委局机关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优质案评选工作,对评选出的办案先进单位和优质案予以表彰。在政治上,对业绩突出的办案同志予以提拔重用。2011年至今,该县先后有22名纪检干部得到提拔重用,激发了办案队伍活力。二是在内部协作上,该县创新推行“办案协作区”机制,在办理大案要案时,实行跨领域调剂、跨板块协作,全力服务办案需要。在外部协作上,将全县12个镇和县直部门划分为6个“办案协作区”,镇和部门发生影响大、难突破的案件时,由委局班子成员带队,抽调办案骨干联合镇和部门共同查办。2014年,该县联合镇纪委查办了5起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三是创新“一案三查”机制。每个重点案件查结后,一查案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得到有效落实,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主体责任;二查案发单位制度是否缺失、监督是否到位;三查相关领域是否有类似问题,注重堵塞漏洞。该县在查处龙王镇原副镇长黄某贪污案和金川镇党委套取危改资金案后,及时到该县两个镇帮助剖析发案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同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民政资金和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的监管制度,强化了专项资金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