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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四到位”高质量推进谈话函询

作者:黄子淇文章来源: 汉阴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1-25 16:55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汉阴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充分发挥谈话函询在执纪审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截止目前,汉阴县纪委监委以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36件,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分析研判到位,把握适用情形。立足《汉阴县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实施办法(试行)》,定期召开问题线索综合研判分析会,根据《办法》适用情形,严格区分哪些可以谈,哪些优先谈,哪些不能谈,结合具体问题线索和被反映人具体情况,集体分析,综合研判,科学施策,对反映问题比较笼统、模糊或者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纳入谈话函询范围,增强谈话函询实效性、准确性。

程序规范到位,严格精准函询。制定完善谈话函询实施细则,规范谈话函询工作流程,印发谈话函询文书模板,统一谈话函询审批程序。启动谈话前、谈话中、谈话后三重把关,严格审批谈话函询方案,复审谈话函询记录,终审谈话函询报告,确保各纪检监察室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明确分工,厘清责任,减少谈话函询工作的随意性,增强严肃性。

思想教育到位,力度温度并重。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通过谈话函询,让党员干部及时说清问题,充分体现组织信任。细化谈话内容,增强谈话实效,把问题亮在明处,把实话说到心里,促使党员干部敞开心扉,深刻认识,激励党员干部自我反省,自我纠正,让谈话函询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反馈抽查到位,确保质效合一。坚决防止谈话函询“一谈了之”或“一函了之”。坚持“保护干部”原则,对经谈话函询采信了结的,及时发函反馈或当面告知,并对反映不实问题予以澄清;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对谈话函询中发现的问题,切合实际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定期开展谈话函询“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加大抽查核实力度,监督谈话函询问题整改情况,确保谈话函询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