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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用好巡察建议书 “对症下药”促整改

作者:文章来源: 汉阴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0-10 14:24字体大小:

“县委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县公安局存在党员干部教育监管缺位、形式主义较为严重、执法程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建议开展为期1月的警风警纪集中整顿……”日前,汉阴县委巡察办就巡察县公安局党委存在纪律作风问题向县公安局党委发出巡察建议书,要求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巡察建议书提到的问题切实指出了公安局存在的病灶,也为我们整改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建章立制、立行立改。”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说道。

收到巡察建议书后,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出台公安干警作风考核评价体系,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

去年以来,为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促进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落地见效,汉阴县委巡察机构始终坚持高站位、高起点,全面梳理被巡察单位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和推动问题整改,作为抓好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向有关职能部门发送巡察建议书,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巡察整改横向联动、同步开展,实现“共同发力”。去年以来,汉阴县共对 24个单位开展巡察,发出巡察建议书4份。

为防范巡察建议书“发而不改”,汉阴县委巡察办通过跟踪督办机制、巡察整改质量评估机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扛责上肩,按照时间节点、细化分工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并通过约谈督查、现场检查、回头看等方式,确保建议书问题整改到位。

“巡察必须站牢政治定位,需做深统筹联动,全效推进巡察成果转化运用。对巡察发现的共性、倾向性问题,将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并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建章立制、长效管控。”汉阴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