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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纪委“四措并举”贯彻落实县委全会精神

作者:李松  刘妍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6-02-24 00:00字体大小:

    汉阴县委十四届十四次全会召开后,县纪委迅速行动,结合纪委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全会精神。
    认真学习,明确任务谋划思路。2月22日,县纪委召开委局机关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县委书记周永鑫、代县长刘飞霞在县委第十四届十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内容,要求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全会中提到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县工作部署上来。深入总结2015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结合全会反腐倡廉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谋划县纪委2016年度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压实责任,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拟定下发《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与包括县级几大家党组在内的各级党委党组签订责任书,将总体工作分解落实为具体工作,明确县委书记负总责、县级领导和相关单位牵头抓,做到了任务清、责任明。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暂行规定》,明确问责情形、问责方式、结果运用,并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对组织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严肃追究党委及其负责人责任。
    加强监督,驰而不息抓作风。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不断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在全县集中开展了2016年度第一轮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并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时随机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突出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和公款支出、公务活动管理、工作质量和效果等,不断创新完善监督检查方式方法,不断在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确保干部作风持续加强、不断好转。
    严格审查,切实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全面落实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坚持“抓早抓小”的原则,突出查办案件职能,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由被动办案向主动出击和寻找问题相结合转变,围绕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不良现象,加强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在土地征用、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让广大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