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县区动态 > 岚皋 > 正文

岚皋:用好第一种形态,做细做实日常监督

作者:魏玉霜文章来源: (岚皋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09-04 15:42字体大小:

“2020年1月至3月,纪某某不认真履行护林员工作职责,致使其管护区域内林地被滥砍滥伐,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7月,纪某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这是岚皋县8月份发出的一份通报中的案例,也是该县运用第一种形态,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及时采取专项检查、主动约谈、谈话函询等方式纠错防偏,促进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坚守纪律底线,1至8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干部136人次,其中诫勉谈话43人次,提醒谈话34人次。

强化教育提醒,筑牢思想之基。积极开展第三个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围绕党规党纪教育,组织全县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党纪法规知识测试,截至目前,已有9000余名党员干部完成测试。利用“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牛蹄岭战斗遗址、陕西省廉政教育基地旬阳县红军纪念馆等,让党员干部时刻心存感恩、心存戒惧。紧盯春节、五一等关键时间节点,利用官方网站、微信、手机短信、廉政公共传播平台“四位一体”的廉政宣传平台,定期推送党规党纪相关知识和廉政纪律要求,发送廉政提醒短信,传播廉洁之音,将日常监管与“八小时外”监督相结合。筑牢干部任前关,对拟提拔重用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廉政考试、廉政谈话,科学严谨评价干部廉洁情况,打好预防针。

把握工作重点,坚持防微杜渐。紧盯当前工作重点,开展监督检查,通过从日常监督、专项巡察、审查调查、信访举报等渠道发现问题线索。疫情防控期间,先后对12个镇、122个单位、14个县镇医疗机构以及4个监测点的疫情联防联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日常检查和执纪督查。对在疫情防控中思想上不够重视,工作存在不严不实问题的刘某某、罗某某发出了警示提醒函。为保障全县脱贫摘帽,狠抓“四支队伍”建设及干部帮扶工作,组织开展脱贫攻坚驻村“四支队伍”履职和执行工作纪律情况、干部帮扶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4件。对在开展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边某某,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强化督促整改,增强监督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结果导向,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警示提醒、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在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中下发督查通报10期,在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监督检查中,发放督导提醒函17份,处理失职失责问题11个;结合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五个专项”等工作,对21个牵头(责任)单位推进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向相关单位反馈组织实施、工作推进、信息报送等方面问题32个,下发整改通知单1份。有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