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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四举措”有效治理重复信访举报

作者:田春柳文章来源: 岚皋县纪委信访室 发布时间:20-07-31 16:08字体大小:

岚皋县纪委监委聚焦重复访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建立机制、查办督办、源头治理、协调联动等举措,化解多起重点重复信访举报,大大提升了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建立机制明责任。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建立重复访专项台账,逐件明确责任领导、落实具体责任人、明确反馈时限、剖析问题症结,集中力量化解。采取线索处置月反馈、案件查办季通报、立案办结年考核等方式,对按期办结率、立案质效率、群众满意率进行排名通报,跟踪问效。

认真查办保质量。对重新核查和提级核查的举报件,做到问题查清、处理到位。主管、分管领导和审理部门对重复访重新核查件,在排查上报、问题线索处置、案件办理、结果反馈等各个环节严格审核把关,经包案领导及主要领导审签后方可结案,确保案件质量高效、经得起检验。

源头治理重预防。在初信初访办理工作上下功夫,对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认真受理,多办少转,严把时间关、质量关、责任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转到有关单位或镇一级要结果信访件,除要求按时上报调查结果和处理结论外,对其办理程序、取证方式、证据材料、处理依据等进行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查,预防重信重访发生。

协调联动促化解。对办理的情况复杂、化解难度较大的重复访案件,要求承办单位在向举报人反馈前,先与综治、司法、公安、信访、镇村等单位沟通,对反馈中可能出现的法律层面问题和举报人不满意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合议。便于在结果反馈的同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着力化解信访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