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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制度构建纪法衔接绿色通道

作者:赵静静文章来源: 岚皋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07-30 10:52字体大小:

 

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协作与配合,近日,岚皋县纪委监委会商政法机关建立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制度。制度分别对线索移送、管理处置、办理时限、严守纪律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使线索移送流转有序、衔接顺畅、高效对接,实现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形成工作合力,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制度明确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政法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应当查证核实涉案当事人的政治面貌及身份信息,并对涉案当事人是否与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之间存在利益输送、接收请托办事、收受贿赂等问题以及以案谋私、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和充当“保护伞”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收到涉黑涉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线索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置,并在线索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向移送方反馈受理情况,线索调查处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移送方书面反馈处理结果,同时对案件线索的受理、登记、管理、移送、反馈等进行专人专管。明确对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违反安全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依规严肃处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处置政法机关移送线索29件,已立案10件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向政法机关移送线索8件,均已按程序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