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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保障办案安全工作出实招见实效

作者:董红林  陈立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4-11-27 14:12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岚皋县纪委聚焦主业,突出主责,采取四项有力措施保障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促进了案件查办工作“提速增效”。元至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各类违纪违法线索69件,转立案50件,结案4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3人。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线索24人。初核数、立案数、处分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9.6%66.7%7.9%  

一是强化基础保障。县委、县政府安排了50万元资金建成了规范化的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区,配齐了办案设备,强化了安全防护措施。办案工作区面积120平方米,设谈话室2间,指挥室、办公室、休息室、专用卫生间各1间,采用电子密码门禁,墙面防撞、防火、吸音设计,桌椅软包处理,实行360度无死角监控和24小时同步录音录像,提高了办案科技含量,保证了办案安全。  

二是夯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了办案安全管理责任制,实行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室主任、案件主办人、办案人员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严明办案纪律。制定了《办案人员工作纪律规定》《谈话室管理制度》《谈话室工作规定》《谈话人员工作规范》《办案工作区陪护人员职责》等制度,公示告知《被调查、约谈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办案人员行为,保障被调查人和有关人员的合法权利。在办案工作中,严格执行办案工作程序,认真遵守办案工作纪律和制度要求,规范使用办案措施,切实做到依纪依法文明办案。  

四是强化教育管理。举办了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重点培训办案知识。采取集中学习、跟班培训、上挂锻炼等形式,强化对办案人员的政策法规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对办案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了案件检查、审理、案管、干部监督协作制约机制,为防止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