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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无法吊销”的驾驶证

作者:李小霞文章来源: 紫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3-12-18 14:46字体大小:

 

“我丈夫董某2017年因酒驾被吊销驾驶证,直到现在也未完成吊销程序,找交警大队余某反映多次,一直没有结果,现在想重新考取驾驶证也报不了名,请你们帮忙督促下吧……”2023年6月,紫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接到群众来访反映县交警大队民警余某不作为的问题。

“为何过了5年多时间,董某的驾驶证仍未吊销?是否存在信访人所说的干部不作为的问题?”带着疑问,紫阳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调查。

“董某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你了解吗?他第一次找你处理酒驾是什么时候?为什么没有吊销他的驾驶证?他的违法犯罪事实移送县检察院处理了吗……”

随着核查组逐步深入地询问,事情的经过逐渐还原。

原来,2017年8月,紫阳县毛坝镇个体户董某醉酒驾驶摩托车与停靠在路边的货车相撞,头部受伤,经路人报警求助后被送医治疗,直至2017年9月治愈出院。期间,县公安局毛坝交警中队将董某交通违法案件移交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办理,事故科受理后,民警余某没收了董某驾驶证,并在“交警六合一”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后来,余某因工作繁忙忘记处理,导致对董某交通违法行为一直未立案查处,也未作出行政处罚,更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直到2021年4月的一天,董某因需重新考取驾驶证报不了名,找到余某处理时,余某才对董某进行了第一次询问。但之后,余某没有及时与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系审批,也未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汇报,导致直至2023年6月董某妻子信访,调查组开展调查时,该案仍未处理。

“非常感谢你们的调查处理,我现在正在重新考取驾驶证,目前科目一已经过了……”调查组电话向董某反馈案件办理情况时,董某激动地分享着自己的喜悦。

董某的驾驶证终于“被吊销”了,余某因为工作贻误也受到了组织相应的处理。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只有在工作中坚持做到面对面听民声,心连心解民忧,才能及时有效地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办成放心事、舒心事、幸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