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县区动态 > 紫阳 > 正文

紫阳县三项举措狠抓两个责任落实

作者:汤小兵 黄鸿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4-06-23 11:06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紫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三转工作,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集中精力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一是以背书定责为重点,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县委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细化成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制度建设、遏制腐败创新、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案件查办6个大项,明确具体任务要求,与各镇、县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同时,全面推行县委常委定点督导、县纪委常委联片监督制度,对所联系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履责情况承担责任。二是细化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年初,县委制定下发了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坚持将反腐倡廉工作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同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要积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以民意为导向,坚持选好用好干部。县委进一步加大了对“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和结果运用,对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不到位、群众满意率低于80%的干部干部,实行一票否决,提升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初步探索建立了“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突出主业主责,认真履行纪委监督职责。一是强化监督问责。围绕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作风建设系列规定等内容开展执纪监督,突出责任追究和查处问责。对9名党风廉政责任制报告者跟踪进行重点监督、回访和评估,相关情况记入个人廉洁档案。在民主评议和工作考核环节,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干部工作的重要依据,5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群众满意度偏低被诫勉谈话。同时,采取下发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注重抓早、抓小和抓苗头。二是强化案件查办。深入开展查办案件工作,把主要精力放在执纪监督上,更好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真正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86件(次),初核86件,信访了结57件;立案31件,查处33人,案件查办数量质量实现双提升,有效发挥了案件查办工作的震慑作用。

    聚焦中心任务,推进“三转”工作。一是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调整,把不该管的事项坚决交还给主责部门。在原有的37个议事协调机构中,保留或继续参与6个,明确主责部门后退出2项,直接退出29项,精减率达到83.78%。二是整合优化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使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把主要精力放在执纪监督问责上。同时,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进一步明确规范派驻纪检组长、乡镇纪委书记的职责分工,抓好主业。三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队伍建设。对全县纪检干部履职及配备情况进行了调研,采取措施,进一步配齐配强了乡镇、部门纪检干部。同时,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和培训提高,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