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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出台整县脱贫摘帽问责办法

作者:紫纪轩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9-06-03 09:36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战时工作纪律,强化过程监督,紫阳县制定出台《整县脱贫摘帽工作问责办法》,对所有单位和各级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举措不扎实、过程不务实、结果不真实等影响整县脱贫摘帽行为进行最严厉地追责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该办法指出,在整县脱贫摘帽工作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县纪委监委予以严肃问责: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达标项目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未按时入住的;行业扶贫部门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扶贫项目质量监督管理不严的;扶贫项目物资资金使用不规范,违反招投标程序和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扶贫贷款、互助资金管理不规范,资产收益扶贫资金效益不明显的;教育医疗扶贫政策未全面落实的;群体性上访和舆情处置不力的;各镇、县脱贫办及各行业扶贫部门对发现的脱贫攻坚问题线索应向县纪委监委移交而未移交的。

该办法规定,对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完成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任务的县级领导、部门干部、镇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抓帮扶干部等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驻紫单位及其帮扶人员要问责的,由县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按相关规定函告有关单位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