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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委巡察办:“四个坚持”交出优异答卷 集体荣誉催人砥砺奋进

作者:宁本枝文章来源: ​石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2-05-23 11:15字体大小:

 

五年奋斗波澜壮阔,五年答卷振奋人心。在近日全市巡察工作会议暨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石泉县委荣获“全市巡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张安拉和县委巡察组组长李锋在四届市委巡察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全市巡察工作先进个人”,这是市委对县委巡察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县委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两个维护”,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在新征程上不断砥砺奋进,谱写巡察高质量发展篇章

石泉县作为全市巡察工作首创地,2015年创新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形成巡察工作“五步法、五必须”的石泉模式,2016年得到时任省纪委书记批示肯定,被市委评为创新工作二等奖并在全市推广,2020年创新开展“互派式”交叉巡察,得到了省市高度肯定,并在全市推广。2017以来连续多年被表彰为“全市巡察工作先进单位”,省内外20余个市(县、区)到石泉考察学习巡察工作经验。

坚持高位推动,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始终把巡察工作纳入全盘工作来谋划和推动,研究下发《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石泉县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系列制度机制;县委书记切实履行巡察“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担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每期巡察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把关,先后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巡察工作35次、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汇报11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13次,确保县委巡察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落实有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巡察支持配合工作,五年来共抽调参与巡察干部416人次,发放协调函83份,形成了协调有力、高效联动、密切配合的强大合力。

坚持统筹谋划,巡察监督持续发力

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重点工作,紧扣“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在有序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坚持点面结合,针对县域经济发展重点工作、行业系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察9轮次。创新巡察方式,灵活运用联动巡察、“点穴式”巡察、市县交叉巡察、驻镇监督交叉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强化巡察监督,2020年先后与汉滨区、宁陕县建立巡察协作区,实施“互派式”交叉巡察,移交问题线索26件,发现问题203件,立行立改问题17件,移交问题线索成案率达42%。延伸巡察触角,采取直巡城市社区、巡镇带村等方式对村(社区)党组织作用发挥和“两委”班子建设情况开展巡察,实现全县164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五年来累计移交问题线索78件,立案26件,党纪政务处分28人,组织处理97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坚持标本兼治,成果运用精准给力

健全整改机制,实行“巡察通报评估”制度,及时将巡察反馈意见抄送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以及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实行巡察问题线索办理登记制度,做到快速处置、专人督办、限期核查、优先反馈,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五年来巡察累计移交问题线索339件,立案102件,党纪政务处分124人(其中科级干部24人),组织处理239人(其中科级干部6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坚持透过现象看本质,紧盯问题找根源,建章立制堵漏洞,探索建立了30余项易操作、管长远、能治本的制度机制,促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真正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形成了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坚持固本强基,自身建设彰显活力

县委高度重视巡察队伍建设,从镇和部门挑选素质过硬、公道正派、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县委巡察机构;县委巡察办会同组织部门遴选98名能力突出、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建立巡察人才库,在科级领导和优秀后备干部中,筛选建立了100余人的巡察干部抽调库,做到动态管理、合理调配。同时,积极完善制度机制,先后制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巡察办工作规则》《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等,编印《巡察工作实务汇编》,完善巡察报告底稿管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和处置办法等10余项制度,使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不断深入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