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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 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

作者:刘辰文章来源: 石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1-10-27 14:26字体大小:

近年来,石泉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代表评选、干部提拔、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廉政情况严格审核,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关、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伤评优”。今年以来,共回复廉政鉴定意见6948人次,对不符合条件的133人予以否决,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审查程序严。在收到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组织宣传部对征求意见的事项、人员是否均属于受理范围,来函中是否列明征求意见的依据、人员信息是否准确、使用意向是否明确等进行审核后,及时转交纪检监察、信访、案管等室部进行联合审查。相关室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一步征求各镇纪委、各派驻机构意见,重点查看近年来是否存在信访举报、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等情况,形成全面、客观、准确的廉政鉴定意见,经室部负责人、分管、主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后,由主要领导审定回复意见,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意见回复实。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一律按照七种意见回复格式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对经审查,没有发现问题的直接答复;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坚持有“病”说“病”,不回避、不隐瞒、不护短,如实向组织和单位提供真实的廉洁审查材料;对有问题线索正在核查的,及时加大核查力度,在最短时间内查清问题后,再将意见反馈相关部门,真正做到不耽误干部提拔任用,也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

责任追究硬。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一律严肃依纪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重处一起、绝不姑息,确保客观公正回复党风廉政意见,把好干部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