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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磨亮巡察“利剑” 淬炼巡察“尖兵”

作者:李璐文章来源: 石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04-23 09:02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石泉县委巡察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坚持“打铁需自身硬”,从严从实加强对巡察干部队伍的建设、教育、管理、监督,磨亮巡察“利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巡察工作。

严把“入口关”,确保政治作风过硬县委巡察办从选人用人入手,把讲党性、有担当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干部的优秀干部挑选进入巡察工作队伍,组建3个县委巡察组;从77个县级部门、11个镇分别抽调熟悉法律财务审计项目管理、行政审批、党务、政工、执纪监督业务的优秀干部,组建89人的巡察人才库,实行统一登记、动态更新。同时,开展每轮巡察前,根据巡察工作人员的专业特长、工作经历等进一步有效整合力量巡察人员成为巡察监督的“尖兵”

严把“素质关”,确保业务水平过硬。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对库内巡察人才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人才库人员业务素养和综合能力。县委巡察办突出巡察业务知识学习,注重实践锻炼,通过以巡代训、以干带训、跟巡学习等方式,不断加强巡察干部能力培养和实践锻炼,帮助巡察人员尽快熟悉所监督领域的专业知识,提高巡察监督专业本领。通过巡察监督实践,总结形成石泉县巡察监督“五步法”(即:选好配强队伍、摸准巡察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如实反馈结果、严格核查整改)和“五必须”(即:财务帐目必查、惠农项目必看、热点问题必问、关键人群必访、资金兑付必核)经验,有效提升了巡察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为巡察工作向纵深化、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延伸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

严把“管理关”,确保机制建设过硬县委巡察办通过健全完善《运用鼓励激励机制加强巡察干部管理试行办法》《巡察组成员请销假制度》《巡察干部纪律规范》等一系列制度机制,不断加强对巡察人员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巡察组人员考核评价制度,每轮巡察工作结束,由巡察办对巡察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巡察干部评先选优及职务职级晋升、提拔重用的重要参考,目前先后有7名巡察人员被市县评为巡察工作先进个人。同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防“灯下黑”,对不适合参加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整,对跑风漏气、违反巡察纪律的严肃追责,决不姑息。通过有效地奖惩措施,激发巡察干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干事热情,进一步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