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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坚持“靶向施治”护航脱贫攻坚

作者:雷明伟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9-11-12 09:51字体大小:

近年来,平利县纪委监委切实扛牢助力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积极探索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精准发现问题,坚持严真实准,靶向施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 2017年以来连续5次获得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第一,为整县脱贫“摘帽”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严明纪律,一线聚焦

 

“正阳是离县城最远的镇,今年整县要脱贫,给我们的时间更紧了,任务更重了,时刻都要沉在一线,解决问题,但有时会议多,常常往返县镇之间,分散了抓脱贫攻坚工作精力。”平利县正阳镇党委书记杨辉感叹道。

当前,基层工作任务繁重,涉及到方方面面,大量工作需要部署安排,有时候一天要开多个会议,上级的视频会、本单位的部署会、相关单位的协调会等等,如果全部兼顾,抓扶贫工作的精力就会分散。

如何把党员干部的精力全部聚焦到脱贫攻坚上,让党员干部沉下身子抓扶贫。平利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明纪在先,制发了《严明脱贫攻坚“十严格十务必十严禁”》《确保整县脱贫摘帽十条工作纪律要求》等,提出“应当为”的基本要求,划定“禁止为”的负面清单,细化“严问责”的具体情形,明确“如何问”的具体办法。比如,严禁各部门不经县委政府批准召开由镇村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或开展有关督查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到镇村一律轻车简从,严禁要求镇领导陪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时,可请假报备不参加县上会议。这些“小、细、实”的作战纪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受到一线脱贫干部欢迎,变被动执行为自觉遵守。

“用严的铁纪护航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破除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各级干部的注意力、执行力和主要时间精力聚焦到基层一线上,确保了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落细落常。”平利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马朝阳说。

 

真督实查,彰显担当

 

“今天我们在六一村暗访时,发现镇驻村干部存在‘走读式’帮扶。”县纪委暗访组向洛河镇党委政府反馈情况时,严肃指出在干部驻村帮扶方面存在的问题。

如何让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开花,如何让驻村“四支队伍”在村真帮实扶,是全县各级干部执行纪律的“试金石”。

平利实行驻村帮扶电子考勤管理,在全县137个村分别建立“人脸+指纹”电子考勤系统,并实行联网管理,制定了《平利县脱贫攻坚电子考勤管理办法》,对帮扶单位和“四支队伍”驻村工作情况进行实时考勤。县镇纪委借助网络手段,足不出户便可随机监督扶贫干部到村帮扶实况。

为了解决“光出勤、不出力”的问题,坚持网上监督与实地督查相结合,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成两个专项明察暗访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目标、不定路线的方式,不间断地对部门和镇村开展明察暗访,通过查纪律执行、查工作状态、查任务落实,着力发现问题线索,倒逼帮扶干部在岗尽责、真出力,有效防止了帮扶干部“走读式”“作秀式”帮扶。

“感谢感谢,五保金就是我的口粮,要不是你们帮我把这些钱要回来,我现在连吃饭的都没有了。”城关镇八里关村五保户王某某握住县纪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李文军的手激动地说道。

2016年以来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151,党纪政务处分136人,有力保障了扶贫政策落地,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坚持常态化通报曝光,对老县镇财神庙村原村支书邹某某违反脱贫攻坚精准退出工作程序问题等典型案例通报曝光10批次84人,持续释放从严信号、传导责任压力、强化警示震慑,收到良好综合效果。 

 

夯实责任,尽锐出战

 

脱贫攻坚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和长时间作战,让部分干部出现了厌倦思想,“四支队伍”职责不清,工作中相互推诿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要想取得脱贫攻坚的最后胜利,主官必须冲在前,责任必须到人,仅包联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脱贫攻坚要求,要继续下沉责任,把主官与村子捆绑在一起,让每一村的脱贫攻坚负责人真正负起责任,挑起担子。”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平利县委书记郑小东指出。

为此,平利从明确主体责任和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实行村脱贫攻坚总队长机制,县委书记带头,全体县级领导、部门和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下沉到全县137个村担任各村脱贫攻坚总队长,构筑起关键少数分村把口尽锐出战、四支队伍对标对表村自为战、责任共担奖惩捆绑合力会战的“一线作战体系”。对县级领导到村入户情况每月通报一次,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述职,工作滞后的总队长由县委、县纪委领导进行约谈,确保总队长机制见成效。

该机制实行以来,全县领导干部一改过去靠督导检查推动工作的被动局面,32名县级领导和105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主动到贫困村蹲点调研、解剖麻雀、攻克难点,坚持每半月连续蹲村帮扶至少2天以上,真正实现了安排部署在现场,问题解决在一线,有效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通过以上率下,进一步淬炼了领导苦抓真抓、干部苦帮真帮、群众苦干真干的“三苦三真”精神,激发了干部群众主动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往实里做、往细里做、往深里做、往精里做、往心里做。

 

精准问责,持续发力

 

平利县纪委监委坚持精准问责、力求实效,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任务落实跟进问责,建立县、镇、村“红黄绿”清单管理办法,对标脱贫退出“577”标准和行业脱贫攻坚指标,按时间节点核查研判,对“欠账较大”“正在推进”“已完成”的工作,分别用“红黄绿”三色清单动态预警,对连续2次排名靠后的镇、行业扶贫任务推进不力的部门,由县委、县纪委进行约谈提醒。今年以来共约谈镇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43人次。

围绕脱贫攻坚重点问题线索处置强化精准问责,杜绝问责泛化、简单化现象,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中因责任缺失、作风不实、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坚决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2016年以来,针对脱贫攻坚领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实施党内问责23人,实施领导干部问责4150人。

20194月,县纪委严肃查处了兴隆镇九龙池村党支部书记田某某违规侵占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9540.7元问题,并实行一案三查,对直接责任人田某某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原支部书记叶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兴隆镇原林业站长寇某某给予诫勉谈话。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在加大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力度的同时,对在脱贫攻坚中敢于担责、勇于担当的领导和干部,按有关规定积极容错纠错,坚持把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与工作失误造成后果区分开来,对一般性失误和轻微违规违纪并且没有造成实际损失或恶劣影响的,给政策、给机会、给出路,共实施容错纠错710人,既起到警诫提醒作用,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效保护了广大干部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