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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典型案例

作者:文章来源: 旬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04-27 15:42字体大小:

 

 

当前,全县正在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问题专项整治,为以案明纪、以案示警,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4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关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何道献,在分管、联系该镇薛庄村期间,纵容、默许其子承揽该村通村路“油返砂”工程,被群众实名举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912,县纪委给予何道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县水利局汉江综合整治办公室主任、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法定代表人胡永意,在负责县城区河道绿化工程实施过程中,未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批,违反政府采购程序规定,以垫资建设造成既定事实方式,直接确定项目承建方。2020年3月,县纪委给予胡永意党内警告处分。

三、甘溪镇中心学校校长向维录,在该学校操场和旗台场地硬化整修铺设人工草皮工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相关程序规定,在未成立谈判小组、未制定谈判文件、未确定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参与谈判的情况下,直接确定项目承建方。2020年4,县纪委给予向维录党内警告处分。

四、仁河口镇卫生院院长胡芬在该卫生院综合楼装修装饰工程采购未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通过召开院长办公会,以项目承建方垫资建设为由,违反政府采购程序,直接确定项目承建方。2019年5月,县监察委员会给予胡芬警告处分。

4月20日至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不仅损坏亲清政商关系、破坏营商环境,还严重污染了政治生态,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教训极其深刻,必须予以遏制。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为镜鉴,防微杜渐。全县各级党组织在专项治理中,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整治目标要求,统筹推进深化学习教育、查处典型案件、完善制度规定、强化执法监管等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聚焦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利益巨大等腐败风险高发关键部位,梳理排查线索,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定期公开通报曝光,释放从严信号强化高压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