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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多举措深入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

作者:郑时根 陈丹萍文章来源: 汉滨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04-15 09:39字体大小:

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统一安排部署,汉滨区纪委监委迅速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多举措深入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秩序。

快速搭建机构。成立以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为正、副组长的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领导小组以及由区纪委监委相关室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访室,负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各项工作落实、协调相关工作。

周密制定方案。迅速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全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单位启动宣传工作,指导镇(办)纪检监察机关把握好宣传节奏,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开展集中宣传。在党报党刊广泛报道,在“汉滨廉政网”等宣传平台开辟专栏,对全区纪检监察信访宣传工作中的亮点、先进经验和相关文章予以转发,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扩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组织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宣传为主,向干部群众发放宣传册,用群众喜闻乐见、简单易懂的形式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引导群众从“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同时,积极协调信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单位,联合开展宣讲活动。

组织调研指导。结合《规则》学习,区纪委监委领导带头深入联系镇办或部门开展调研活动,了解镇(办)及部门信访举报宣传工作部署、实名举报处理、匿名举报适度反馈、诬告陷害问题梳理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鼓励实名举报。参照《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汉滨区《实名检举控告受理告知制度》《检举控告问题线索交办督办制度》《实名举报办理反馈制度》《匿名信访举报办理适度公开制度》四个制度,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和给予答复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实名举报的积极性,形成检举控告人客观真实反映情况的积极导向,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质效。

通报典型案例。对查实的诬告陷害案例剖析总结,筛选对受到诬告错告干部澄清正名的案例,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增强纪法威慑,树立正风正气,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