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派驻机构 > 正文

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作者:乔正安文章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3-12-29 11:08字体大小:

为认真履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圆满完成省市粮食安全考核目标任务,近期,市市场监管局以农贸(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粮油批发(经营)门店为重点场所,以大米、小麦粉(面条)、杂粮、食用油等粮食加工食品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流通领域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强化涉粮市场主体责任落实。各县区认真摸排辖区粮食流通经营主体底数,根据粮食经营企业的经营品种、规模、经营状况等,建立粮食流通经营企业基本信息档案。监督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和餐饮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信息记录和自查巡查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改正,及时消除粮食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强化涉粮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检查大米批发零售单位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查验大米的出厂检验合格证,监督粮食经营使用单位认真落实质量追溯制度;检查食品库房的通风设备、贮存条件等,有无超过保质期、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的粮食及其制品;检查粮食经营者拆分销售整包粮食是否及时将原标签信息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确标识,是否明码标价,严厉打击“三无”产品、票证不全及标签标识违法违规等行为。

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抽检监测。各县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强进口粮食转基因、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等质量安全风险的检验、监测,建立不合格信息通报、预警和联合处置机制,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粮食进入口粮、食品生产加工和市场流通环节。结合专项整治开展质量安全抽检,提升食品安全抽检的针对性,截至目前,全市共抽检粮食产品120多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强化涉粮违法线索核查处置。各县区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建立与粮食主管部门信息共享与案件线索协查机制,利用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审计成果,深挖细查粮食购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问题线索,依法查处粮食收储、经营单位在价格、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违法案件6宗,罚款金额1.22万元,切实规范粮食市场经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