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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开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调研检查

作者:朱蕊文章来源: 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03-20 10:25字体大小: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调研检查的函》、省纪委监委和驻省院纪检监察组的通知要求,高质量完成“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调研检查各项任务,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在市检察院八楼会议室开展“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指中共中央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办发[2015]23号,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政委[2015]10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法[2015]264号)执行情况调研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周雪松主持会议并讲话,各业务部门、检务督察部负责人和驻院纪检监察组成员参加了调研座谈。

会上,周雪松同志首先传达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驻省院纪检监察组关于开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调研检查的文件精神,提出了此次调研检查的目的、原则和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开展调研工作方式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参会人员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高度深刻理解此次调研检查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找准问题症结,深刻剖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对策。

在听取了市院党组对“三个规定”执行履行主体责任,传达学习、推动市检察院执行的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和参会部门负责人汇报“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并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建议后,驻院纪检监察组对市院党组自觉接受监督的态度给予充分肯定,表示今后将深入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做到“五个协同”,共同为促进检察队伍清正廉洁,推动安康检察事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会后,驻院纪检监察组分别与市院班子成员座谈,听取了对该项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本次调研能够找准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有效研究提出推动“三个规定”进一步落实的意见建议和有效举措,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