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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拟制定出台《陕西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

作者:牛飞飞 雷 蕾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1-09-13 09:10字体大小:

 

   近日,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课题组,集中起草《陕西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深入安康市宁陕县进行调研。
    据悉,《实施办法》将依据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新增加的内容予以补充完善。总结吸收近年来我省创新推行的责任制报告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等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并将责任制考核纳入全省“三位一体”考核范畴。《实施办法》共分为健全组织机构、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监督考核、实施责任追究等九个章节,以制度的形式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所担负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和纪律要求,明确了考核方式、内容、考核结果运用以及责任追究,通过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为确保中、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