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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正风反腐看成效”系列报道(四)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9-01-28 11:24字体大小:

2018年,案件审理室在常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协管、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执纪审理工作新要求,工作紧紧围绕案件质量、提升监督执纪规范化水平,实施了一系列举措,取得一定成效。

探索推行缺陷、瑕疵问题清单反馈制度。为了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解决案件中如提取书证手续不规范、卷宗装订不整齐、违纪金额汇总不准确等缺陷和瑕疵问题,提高案件质量,审理室制定并出台了《审查调查工作缺陷、瑕疵问题清单反馈制度》,对案卷装订、文书、证据、程序、手续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瑕疵问题,实行一案一清单、一案一反馈,倒逼审查调查工作质量不断提高。该制度出台后,共发出《缺陷和瑕疵问题反馈清单》9份,有效促进了审查调查部门的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案卷质量得到明显提高,该制度的出台得到省纪委审理室的充分肯定。

积极推行监督执纪工作规范化建设。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审理工作流程和文书格式,审理室参照省纪委相关文件并结合工作实际,编印了《市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试行)》,对审理工作流程、审理文书格式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统一规范,于10月底下发给全市各县区审理室,得到市纪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审理室还收集整理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尤其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以来,中省纪委、国家监委印发与案件相关的规定、文件,印制成册作为内部资料印发,供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参考,受到一致好评。

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审核把关。20181月至12月,审理室共受理本级移送案件56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15%,审结56件,移送司法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人,免予处分3人。案件审理室严格执纪程序、严格证据审查、严格定性量纪,多措并举,提高案件质量。一是以大会通报形式对全市案件质量进行了反馈。今年10月,委领导安排审理部门将审理案件当中发现的问题归类整理,结合中省案件质量评查反馈的问题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反馈,体现领导重视案件质量的鲜明导向作用。二是通过个案逐案反馈整改。认真执行《缺陷、瑕疵问题清单反馈制度》,将每案审核存在的问题,通过问题清单反馈给相关室,便于室部及时整改提高。三是专题安排案件质量整改。围绕中省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对全省案件审理质量评查通报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和县区针对问题逐项对照检查,认真整改,有效提高了各级的案件质量意识。

精准执纪,准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和省市容错纠错机制,对于积极大胆工作,主观一心为公,经过民主决策出现的工作失误或者偏差,该容错减责的减责,该免责的免责,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审理室采取专人负责初审,室务会集体审理方式对全市容错案件进行审核,强化对容错案件办理程序、事实认定、证据审查、容错依据的审核把关,确保容错案件审核标准的统一性。2018年,各县区共向市纪委案件审理室报送容错案件4365人,经审核认定予以容错3452人(其中科级干部15人,科级以下干部37人)。通过逐案审查把关,逐案反馈点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容错案件的精准度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