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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反馈回复让群众事事有回音

作者:荣幸文章来源: 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发布时间:23-12-14 10:33字体大小:

 

近年来,安康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要求,扎实开展实名检举控告信访举报反馈工作,积极回应群众期盼,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对实名检举控告,实行分阶段反馈制度,把受理反馈、处置反馈和结果反馈贯穿信访举报全流程。在收到实名检举控告件后,通过电话、网络平台、面对面等形式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告知其检举控告件受理情况。在办理阶段,信访举报部门与举报人保持沟通,对少数有重复、越级信访倾向的举报人签订《双向承诺责任书》,承诺对其举报事项优先办理,及时反馈回复,举报人承诺在办理阶段不越级、不重复信访,同时对举报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实记录,及时向承办部门反馈。在调查结束后,信访室及时提醒承办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做好回访记录,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消除其疑虑。对匿名举报,信访室审慎研判,尽量在一定范围内对信访举报事项告知反馈,防止因沟通不到位引发重复举报问题。

对群众来访、来电反映的业务范围外事项,耐心做好解释,告知不予受理原因,引导群众向有关单位反映诉求;对来信、网络反映的,及时分流转办信件,通过业外信访事项短信告知平台发送短信通知,及时告知群众反映问题处置情况。

2023年以来,安康市纪委监委已对涉及本级管理干部的初次实名信访举报件落实了身份核实和受理告知程序,对37件信访举报件及时进行反馈回复。

下一步,安康市纪委监委将继续以提升群众信访满意度为切入点,继续强化信访举报闭环管理,畅通群众诉求表达通道,认真反映社情民意,快速解决群众诉求,在高质量办信办访办电中察民情、护民生、守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