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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委巡察公告

作者:文章来源: 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1-04 09:06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经市委同意,决定从2020年11月上旬开始,对安康中心城区(含汉滨区、安康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和恒口示范区)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专项巡察。依据巡察方案要求,重点监督检查以下重点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中省市有关房地产政策落实情况,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是否在房地产开发监管中得到充分体现,回迁户、购房者、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维护。

(二)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相关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防范和处置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三)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处置情况。重点检查相关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在处置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方面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党员干部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违纪违规和以权谋私等问题。

(四)房地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背后的腐败和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或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国有土地出让,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中存在吃拿卡要、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

市委专项巡察组举报电话:18391548121 ‬,受理时间为11月3日至11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举报电子邮箱:akzxxc@126.com。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涉及个人诉求及非本次专项巡察领域的信访举报,请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中共安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